(原标题: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有效防范运营风险,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方面,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风险防范、信息披露等进行规范并有效执行,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自查结论真实有效。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预案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形,同意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会计政策变更是按财政部规定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监事签名:叶枝、廉绍玲、陈冠华,日期为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