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对《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管理层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获取合理保证。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必要程序。
经审核,《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为了更好地理解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审核报告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贾志坡(项目合伙人)。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