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任独立董事刘文丽女士、鲍宇辉女士、刘巨钦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进行了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通过核查公司员工花名册、公司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邮件确认等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自查报告及调查核实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此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