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5)第0122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南宁百货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在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这是南宁百货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由于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南宁百货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参与此次审计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包括黄磁敏、汪红者等。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