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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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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2024年度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祖同、王桂壎太平绅士、封松林。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将结果提交董事会。自查显示,他们均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能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董事会深入核查了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经历和个人签署的自查文件,确认他们在2024年度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在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在2024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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