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4362号,审计了瑞丰银行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瑞丰银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审计意见认为,瑞丰银行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