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舍得酒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