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在任独立董事贾玉革、黄志刚、黄卓、蒋岳祥、鲁瑛均、孙同全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显示,他们未在本行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行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行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此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