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裴仁彦先生、姚圣先生、王敏先生、李桂臣先生的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四位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具体而言,独立董事们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发布此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