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新奥股份: 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奥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唐稼松、张余、初源盛、王春梅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四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均表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自查结果显示,四人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上述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6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奥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