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针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4年3月18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4名激励对象授予7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议案,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4.89元/股。2025年3月6日,公司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28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4.89元/股,拟回购注销2,392,65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11,700,058.5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相应变动。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