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2025年3月26日下午15:00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11日发布相关公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75人,代表股份228,067,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548%。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也进行了详细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