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均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下设证券与法务部处理日常事务,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负责督促检查决议执行。董事会议事程序包括会议通知、提案审议、表决和记录,确保决议合法合规。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长督促检查。公司设立董事会经费,用于董事津贴、会议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