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4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陶剑虹女士、黄言茂先生、马念谊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