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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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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次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施行准则解释第18号,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原因在于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变更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特此公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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