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含4项子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内部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重大内部信息报告制度》《舆情管理制度》。这4项制度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制定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新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特此公告。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