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144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5371.7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端化工装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惠通研究院)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10141.79万元和25230.00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人员薪酬、社保、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需通过基本存款账户支付,且部分款项需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以及集中采购不适合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等原因,公司决定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支付、台账记录和定期核查等环节,确保合规操作。此举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此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