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亚泰集团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此次股东大会,并提前在多家媒体发布通知,详述会议信息。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现场会议在亚泰会议中心举行,由董事长宋尚龙主持。
出席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有1,142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代表906,425,633股,占总股本27.899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向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为多个子公司在不同金融机构的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等。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董事签名存档。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