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傅万堂、张俊民和邹积玉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符合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傅万堂自2022年12月28日起任职,2024年度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保持独立性。张俊民自2023年12月28日起任职,同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保持独立性。邹积玉自2024年4月17日起任职,任职期间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保持独立性。
三位独立董事均进行了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自查结果显示他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自查内容涵盖是否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在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等方面,均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出具此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