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尔化学《舆情管理制度》)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涵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和不实报道、社会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的事件信息。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前者指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并可能造成股价波动的负面舆情,后者为其他舆情。公司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负责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置工作、评估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及与监管部门沟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控舆情动态,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配合采集信息。舆情信息需及时、客观、真实上报。一般舆情由领导小组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专项自查、加强投资者沟通、做好信息披露、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公司强调保密义务,对违反者给予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外部知情人或媒体若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