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励机制,保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按岗位确定薪酬、绩效评价、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具体实施。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关联公司业绩和个人贡献。公司可通过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实施中长期激励。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评估是否发起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特定情况下可扣减或追回薪酬。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公司盈利、个人绩效、通胀水平、岗位变动和激励政策变动等因素。薪酬委员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本制度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