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安通控股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安通控股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结果显示,安通控股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殷雪芳和施旭锋签署,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