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召开多次会议并通过多项议案,获得内部决策程序授权。2025年3月5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过程中,主承销商向342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首轮申购报价时间为2025年1月3日9:00-12:00,共收到13份有效申购报价单。因首轮认购不足,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7日,共收到5份有效追加认购单。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14.38元/股,发行股数为13,698,8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6,989,089.12元。本次发行对象为16名,均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位。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私募基金按规定完成备案,不存在关联关系及违规资金来源。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和结果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