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联达”)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广联达自2020年11月起陆续召开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授予、回购注销、调整行权价格等。2023年11月,广联达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并回购注销191.688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3月,广联达再次注销2.898万份股票期权。2025年3月21日,广联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179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60,320份予以注销,至此本激励计划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全部注销,股票期权部分已全部结束。
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