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兴通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兴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76,000,000.00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90,266,700.00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MR型成品油船舶购置项目、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1,365.20万元变更为投资“3艘化学品船舶购建项目”。此外,“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其中1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不再置换“兴通油69”轮,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数字航运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外贸化学品船舶建造项目”,涉及建造3艘船舶,包括2艘13,000载重吨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和1艘25,900载重吨甲醇双燃料外贸不锈钢化学品船舶。
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规划,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新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良好,且公司具有优质客户资源和突出的安全管理能力。新项目完成后,若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保荐人对本次变更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