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已离任))
本人作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锦慧,在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人于2024年2月28日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参加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就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同意提名。本人担任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但2024年内未召开会议,也未与会计师进行沟通。
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办交流,了解公司情况并提出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本人重点关注了董事会换届事宜,确保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公司未来经营和长远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