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受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色股份)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核查内容包括增持人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及是否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增持人基本情况:中国有色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605,304.2872万元,法定代表人文岗,经营范围涵盖国内外金属矿山投资、工程建设等。经核查,中国有色集团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前,中国有色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64,613,232股,占总股本33.35%。根据增持计划,中国有色集团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已由中国有色集团审核批准。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国有色集团持有公司704,469,979股,占总股本35.35%。公司已按规定披露了相关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