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已收到《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们作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此外,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我们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签字: 席惠明 浦建芬 薛 席晨超 谈劭旸 2075年3月24日 7015年6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