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创新新材: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行,董事长崔立新线上出席,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2,936,136,488股,占99.9803%;2.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713,278,653股,占99.856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2,934,657,888股,占99.9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36,712,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974%。会议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创新新材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