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拟购买责任保险。投保人为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承保人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择优选择。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保险费用每年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该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监高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备查文件包括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