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实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审阅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现阶段发展需求,保证了各项业务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运行和完善的实际情况。监事签字:邵篨、林婕萍、邱新锋。日期: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