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L10028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碧兴物联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情况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一定风险。审计认为,碧兴物联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娜、鲁李,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