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座股份以财务报告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确定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确定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范围是该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60657.42万元,减值率为5.71%。评估报告特别说明,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0日。评估报告由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及市场交易资料等。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关注。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