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星宇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马培林))
本人作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共出席8次董事会会议,全部亲自出席并通过通讯方式参加。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多项建议,如公司战略需有前瞻性、稳定提升海外工厂产能、持续推进数字化变革等。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未干预职权行使。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关联交易,仅与无锡混沌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交易718.14万元,本人回避表决。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公司现金分红稳定,信息披露合规,内部控制有效,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
述职人:马培林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