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报告指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认定为有效。自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15家子公司,涵盖资产总额的85.14%和营业收入的90.61%。评价范围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开展评价工作,未调整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少量一般缺陷,但均已采取更正行动,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2025年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优化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