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公司自2017年起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提供商,至2023年底已连续服务7年。鉴于此,经双方协商一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及《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评价表》。同年6月4日,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024年12月25日,委员会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2025年3月12日,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万萍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发现、报告期财务报告背景变化及经审计后财务报表概况等事项的汇报。
2025年3月18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