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包强、赵宇光、钟刚、李健(已离任)、饶威(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有五名独立董事任职,分别为包强、赵宇光、钟刚、李健、饶威。2024年1月23日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李健和饶威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其他任何职务。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