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总裁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公司2024年下半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合计派发524,032,735.935元(含税)。2025年上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18.11亿元,同比下降14.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1亿元,同比上升6.37%。此外,会议还审议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等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于2025年4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