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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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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通知。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043,914,284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2名,持有表决权股份695,709,976股。中小投资者股东共152名,持有表决权股份130,543,91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杨世泽、代五四、李宏伟、方晓、孙飞、林日宗及独立董事徐颖、张红梅、郑万青,以及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佟彦军、郭小康。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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