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平安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伍成业、储一昀、刘宏、吴港平、金李及王广谦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独立董事们依据《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公司适用监管规定中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性确认函。
经自查,全体独立董事确认其已满足公司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未发现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