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神马股份十一届五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刘民英先生、武俊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21);
-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
- 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5-022),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1.7亿元的综合授信的议案;
-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2025-023);
-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述第一、三、四、六、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