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哈茂”)及杨磊先生作为收购人,通过协议受让股份取得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76,以下简称“永安行”)19.67%股份及控制权,并拟认购上市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71,819,411股股票,导致收购人在上市公司将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收购人已向本所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具,仅就《收购报告书》的有关中国境内法律事项发表意见。本次收购涉及的主要程序包括:上海哈茂股东Hong Kong RideTech Limited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收购尚需上交所出具合规确认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上海哈茂及杨磊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8,905,00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