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丽红女士、独立董事王翔先生和非独立董事彭振宏先生组成,陈丽红女士担任召集人。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讨论了2023年年报审计初步意见、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信息。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并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认为其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核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重大问题;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审议通过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备较好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