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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 关于柳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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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柳钢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3月18日10:00在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的交易时间段。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232名股东或代理人参与,代表股份2,158,557,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267%。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246,315,669股,占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4839%;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2,157,939,979股,占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71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计票。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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