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问(成都)律师事务所受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卫主持,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公告一致。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00,3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0%。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1.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3.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5.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董事候选人王伟军和李进。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