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细则规定,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情况,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对应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或选举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过程中,股东会主持人需明确告知累积投票方式,选票须标明会议名称、候选人姓名等信息。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选举分开投票,股东投票时仅投同意票,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效。当选董事或监事需获得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的票数。若当选人数不足,需进行第二轮选举或后续补选。新任董事、监事在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