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归属数量为329.9312万股,归属人数为148人,授予价格为9.5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0日,归属数量为38.3040万股,归属人数为3人,授予价格同样为9.51元/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5,054,859.92元,较2020年度增长120.8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因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7.2200万股由公司作废。此外,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部分12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6.3088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