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范风险,确保公司安全、独立、稳健运行。细则依据《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
细则规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风险管理总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联络和会议组织。
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年度报告、重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允和必要。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议事项需提交董事会进一步审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关联委员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风险管理总部存档,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