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评价结果显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内部控制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无锡药明康德、上海药明康德等多家子公司,涵盖95.40%的资产总额和97.90%的营业收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为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业务和销售业务。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制定了适用于自身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通过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机制进行调整和改善。董事会表示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董事长(经董事会授权):Ge Li(李革)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