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金杨股份: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8日、3月14日发布会议通知及更正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杨建林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2,159,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57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1.《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52,143,201股,占99.9688%;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52,140,701股,占99.9640%。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详细统计。

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杨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